令和產後護理之家 聲明稿

近日網路流傳有關「產婦於本月中開始讓新生兒吸氧」等情事,為避免外界誤解,特此說明如下: 一、依據《護理機構設置標準》規定,護理機構急救設備須備有氧氣設備、鼻管、人工氣道及相關急救藥品等。         惟上述設備僅於緊急醫療狀況或新生兒急救時使用,且須依醫囑執行並完成相關護理紀錄。 二、本機構並未提供氧氣設備供產婦或嬰兒作一般使用,亦未安排或指示任何新生兒吸入氧氣之行為。 三、新生兒給氧屬於醫療行為,須由醫療機構依醫師評估與醫囑執行。         本機構為產後護理機構,主要提供產後休養及照護服務,並未從事任何醫療治療行為。...